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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

2017-10-31     发布:[信息工程学院]李爱骥    点击:5

  为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相同。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最长毕业年限为5年,逾期不能毕业者将取消学籍。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二、导师分配

  1、在当年招生简章上的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含学术型和专业型)、测绘科学与技术(含测绘工程)的导师均可指导计算机技术专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每位导师(不含兼职导师)每年指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3、导师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每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填写《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意向表》,学院将按照填写的《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意向表》分配导师。

  三、授课

  1、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起授课。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和选修课由学院组织在寒暑假或长假期间集中授课,具体授课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不要求当年完成,但需在开题前修满规定学分。

  四、注意事项

  1、每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保持手机畅通、电子邮箱正确,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010-82323183)。

  2、请每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时关注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园网上的通知。

  3、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4、本细则自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