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9-09-07 发布:[信息工程学院]吕慧敏 点击:38次
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保障推荐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制定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玉清
副组长:邢廷炎、李林
成员:夏军宝、卜灵、明冬萍、李卓、刁明光、蔡炜嘉、杨同乐
二、时间安排
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处下载),连同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11日9:30至13日11:30的工作时间交到院学工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9月14-15日学院审核申请表,进行统计排序,9月16日公示结果,9月18日学院将推荐结果上报学校。
三、推荐办法
1、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的推荐总名额为48人,根据各专业学籍学生数按同比例分配具体名额为:
专 业 |
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 |
地理信息科学 |
11 |
电子信息工程 |
11 |
软件工程 |
6 |
合计 |
48 |
2、推荐原则
严格按照我校《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通知”的规定与精神进行,保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遴选出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生。
四、具体要求
1、申请条件: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具备学校关于免试推荐的条件,即符合我校《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通知”的各项规定,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推荐过程: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和综合加分情况进行排序,择优推荐。
3、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由两部分得分(百分制)构成:学分绩点得分x和综合加分(含学生课外科技活动)y,然后按公式
给出最终综合评价结果。各部分得分的计分办法如下:
⑴学分绩点得分x按如下公式计算:
x=25t
其中t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⑵综合加分y的计算:凡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学科竞赛的同学,均可得40分。对于其中成绩突出者,按本文件第五部分“综合加分规则”另行给予奖励。该部分总分值上限为100分,如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4、资格确认:根据最终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公示,然后根据各专业推荐名额按专业确认推荐资格。
五、综合加分规则
综合规则包括:学科竞赛加分、发表论文加分、专利加分、软件著作权加分以及其它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学科竞赛与立项加分规则
⑴国际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20分,集体奖加40分;
⑵国际竞赛二等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15分,集体奖加30分;
⑶国际竞赛三等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12分,集体奖加24分;
⑷国家竞赛三等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9分,集体奖加18分;
⑸省部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6分,集体奖加12分;
⑹省部级竞赛三等奖、校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3分,集体奖加6分;
⑺校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2分,集体奖加4分;
⑻校级竞赛三等奖,个人奖加1分,集体奖加2分;
⑼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立项结题,加5分。
注:⑴集体获奖项目由其成员共享加分,由集体内全体成员平分该奖项的加分。
⑵同一参赛作品如果获得多次奖励,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2、公开发表论文加分规则
⑴凡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SCI、EI期刊论文加30分,核心期刊(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论文加12分,EI会议、ISTP论文加5分,一般期刊论文加2分。
注:①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必须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②多人署名的论文,第一作者得满分;自第二作者开始,个人加分依次是前一作者加分的50%。
⑵未公开发表但已经取得录用通知(必须提供录用通知原件和版面费缴纳材料)的,参照“公开发表论文加分规则”(1)的加分规则,但分值减半。
3、专利加分规则
注:①专利的署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多人署名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得满分;自第二发明人开始,个人加分依次是前一发明人加分的50%。
4、软件著作权加分规则
获批软件著作权,加3分。
注:①软件著作权的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如有多名同学参与软件开发,加分的分配方案同竞赛加分规则。
5、其它加分规则
(1)获得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每人次加5分。
(2)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各类标兵称号,每人次加4分。
(3)参加学校选派的重大活动志愿工作并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体称号,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每人次加1分,本子项累计不超过5分。
注:本类加分之和不超过10分。
七、补充说明
1.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果填报本院研究生志愿,可以享受以下政策(该政策同样适用于外校报考我院的推免生):
(1)学术型、专业型由免推生自己确定;
(2)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无违纪和不及格等情况,享受学校A类奖学金12000元/年;
(3)同等条件下,优先直博;
(4)推免生可以自主选择导师,每个导师接收的推免生名额不限制。
2.如果学生在免试推荐过程中对个人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免试推荐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3.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院免试推荐评审工作小组。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