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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9-09-07     发布:[信息工程学院]吕慧敏    点击:38

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保障推荐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制定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实施细则。

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玉清   

副组长:邢廷炎、李林

成员:夏军宝、卜灵、明冬萍、李卓、刁明光、蔡炜杨同乐

时间安排

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处下载)连同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9月11日9:30至13日11:30工作时间交到院学工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9月14-15学院审核申请表,进行统计排序9月16公示结果,9月18日学院将推荐结果上报学校

推荐办法

1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信息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推荐总名额为48人,根据各专业学籍学生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名额为:

专 业

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

地理信息科学

11

电子信息工程

11

软件工程

6

合计

48

2推荐原则

严格按照我校《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通知”的规定与精神进行,保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遴选出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生。

具体要求

1申请条件: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具备学校关于免试推荐的条件,即符合我校《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和“通知”的各项规定,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推荐过程: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学分绩点综合加分情况进行排序,择优推荐

3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由部分得分(百分制)构成:学分绩点得分x综合加分(含学生课外科技活动)y,然后按公式

给出最终综合评价结果各部分得分的计分办法如下:

学分绩点得分x按如下公式计算:

x=25t

其中t是学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⑵综合加分y的计算:凡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学科竞赛的同学,均可得40分。对于其中成绩突出者,按本文件第部分“综合加分规则”另行给予奖励。该部分总分值上限为100分,如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4资格确认:根据最终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序、公示,然后根据各专业推荐名额按专业确认推荐资格。

五、综合加分规则

综合规则包括:学科竞赛加分、发表论文加分、专利加分、软件著作权加分以及其它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学科竞赛与立项加分规则

国际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20分,集体奖加40分;

国际竞赛二等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15分,集体奖加30分; 
国际竞赛三等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12分,集体奖加24分;

国家竞赛三等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9分,集体奖加18分;

省部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6分,集体奖加12分;

省部级竞赛三等奖、校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3分,集体奖加6分;

校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2分,集体奖加4分;

校级竞赛三等奖,个人奖加1分,集体奖加2分;

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立项结题,加5分。

注:集体获奖项目由其成员共享加分,由集体内全体成员平分该奖项的加分。

同一参赛作品如果获得多次奖励,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2公开发表论文加分规则

凡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SCI、EI期刊论文30分,核心期刊(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论文12分,EI会议、ISTP论文5分,一般期刊论文2分。

注:①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必须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多人署名的论文,第一作者得满分;自第二作者开始,个人加分依次是前一作者加分的50%

公开发表但已经取得录用通知必须提供录用通知原件和版面费缴纳材料的,参照“公开发表论文加分规则”(1)的加分规则,但分值减半。

3专利加分规则

获得 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授权 (有证书原件) ,加 3 0 分。
其他专利,加 2 分。

注:①专利的署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多人署名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得满分;自第二发明人开始,个人加分依次是前一发明人加分的50%

4软件著作权加分规则

获批软件著作权,加3分。

注:①软件著作权的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如有多名同学参与软件开发,加分的分配方案同竞赛加分规则。

5其它加分规则

(1)获得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每人次加5分。

(2)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各类标兵称号,每人次加4分。

(3)参加学校选派的重大活动志愿工作并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体称号,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每人次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5分。

注:加分之和不超过10分

补充说明

1.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果填报本院研究生志愿,可以享受以下政策(该政策同样适用于外校报考我院的推免生)

(1)学术型、专业型由免推生自己确定;

(2)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无违纪和不及格等情况,享受学校A类奖学金12000元/年;

(3)同等条件下,优先直博;

(4)推免生可以自主选择导师,每个导师接收的推免生名额不限制

2.如果学生在免试推荐过程中对个人资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免试推荐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3.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院免试推荐评审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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