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就业 / 博士招生

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1-05-07     发布:[信息工程学院]    点击:152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

2、监督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1)复试组组长:郑新奇、杨晓刚

成员:刘湘南、周长兵、李梅、明冬萍、孙大为、牛云云、张春晓、王玉柱

秘书:徐晓

(2)监督组:李林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10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制(第一批)两种选拔方式的录取工作已完成。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1.申请考核制(第二批)

按照《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水平达到我院要求(其中参加外语测试的学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2.硕博连读

学生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专项计划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二)复试对象

经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学生(含硕博连读、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及专项计划)详见复试名单。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请考生于202151812点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xxgcxyzs@163.com中(邮箱名称为“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的小写首字母)。文件命名:姓名+博士复试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 附件1-2表(表中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在附件1插入电子版照片)。

2.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6)硕博连读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上午9点

复试地点: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形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采用“钉钉+人脸识别系统”为主试系统,“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为备用考试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注册软件,并在复试报到要求的时间内配合完成远程网络考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考试顺利。

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含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组织及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复试程序

学院对所有复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听从引导人员指导再进入复试各个环节。所有复试考生添加引导人员钉钉号:xingongfushi。

(六)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我院将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开始网络视频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专业外语和英文自我介绍等。

综合面试成绩包含专业知识考核(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0分)和外国语测试(总分100分)三部分。录取总成绩即为综合面试成绩,由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测试成绩按4:4:2权重折算为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的读书报告,加试科目: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数据库原理》和《现代地图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为《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和《自动控制原理》。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录取总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 外国语测试成绩×20%。硕博连读与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分别排序,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材料弄虚作假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其它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杰出人才及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4.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我院2021年研究生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信息公开社会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在网站上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学院上报博士拟录取名单,并由校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4、对考生申诉、投诉或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学院咨询电话:010-82323183,学院申诉和举报电话:010-8232113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本细则仅适用于2021年第二批博士“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的招生。

6、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细则中未尽事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doc

附件2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