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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10-31     发布:信息工程学院    点击:1168

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010名已完成评定10000元/人;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95名已完成评定2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1名已完成评定30000元/人;

(三)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25本次可评选名额待定,具体视国奖获得者参评情况而定6000元/人。

二、时间安排

(一)10月31日至11月312:00学生本人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参照附件5《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并于11月4日10: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本科生还需填写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11月4日至11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完成公示及上报工作;

三、其他说明

(一)因今年增设名额,大四学生可以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二)本科生参评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成绩要求与往年参评条件相比没有变动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学院评审委员视各奖学金项目及各年级具体情况在必要时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请硕士生、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参照系统填报说明进行提交,科研成果须在参评学年内(2023.9.1- 2024.8.31),若有论文发表务必提交检索证明。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82321133     

电子邮箱:lvshang11@cug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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